成立业主委员会,为什么那么难?因为有“五座大山”拦路!
成立业主委员会有哪些好处?
1、选聘、续聘物业管理公司。
2、监督、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。
3、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。
4、沟通的桥梁。在生活当中,业主与业主之间,业主与物业、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,当纠纷出现时,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。
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有哪些?
1、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%以上。
2、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%以上不足50%,且使用超过一年的。
3、成立筹备小组。
4、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。
5、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。
6、核准批复。
现在,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什么这么困难?
主要是因为有“五座大山”拦路,人们缺乏“愚公移山”的行动精神。
业委会成立有五大难——发起难,开会难,博弈难,备案难,运作难。
1、难发起
难发起,主要难在无人牵头。成立业委会需要有热心公益的积极分子,但这类人在各个小区十分稀缺,更多人即使有时间也不愿挑这个头。
2、难开会
难开会,是业委会难以建立的主要难点之一。成千甚至上万人的小区,需要过半数业主参与召开业主大会才能选出业主委员会。没有充分的动员,候选代表没有深厚的人望,想要召集到过半业主参与投票简直难比登天。
3、难博弈
难博弈,主要难在突破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“封锁”“分化”。在召集业主大会、选举、备案等程序中,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可能消极应对,甚至人为设置门槛阻碍业委会的成立。
实践当中,有些物业公司会对于街道办发布的公告采取一撕了之的策略;筹备组在小区悬挂的关于召开业主大会的横幅遭到物业公司的阻止,甚至会打起来;筹备组工作人员入户发选票,有时会被物业公司报110说扰民等等。
4、难备案
难备案,难在小区所在街道对业委会选举程序的难认可。业委会成立不需要审批,但需向街道或有关部门备案。如果街道等部门对业委会的设立程序不认可,就无法备案,也就不能成为有法律效力的代表机构。
5、难运作
业委会的日常运作,需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需要与开发商、业主委员会、社区街道等多方面协调,需要紧密团结业主获取代表性认可,各方面运作起来都不是易事。
没有多少人愿意成为业委会委员,业委会委员没有工资,不会因此而升迁当官,就是公益岗位,干好了图个名声,干不好100%遭骂,干好了一样会有少部分人在背后说闲话。完完全全是吃力不讨好的活。
还有就是缺少干活的业主,每一单元至少需要一名业主主动承担起征集签票等工作,这又是纯粹公益工作。
另外,不少业主,只有三分钟热度,配合工作两天,之后就又不干了。业主不干活,组织者就很头疼。因为组织者没有权力要求别人干活。
没人干活怎么办?组织者自己干。而成立业委会往往又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,动则半年一年的,要长期坚持下来实在很不容易。有些业主说的多,却做的少。
有些业主,在业委会还没成立的时候,就把小区面临和物业、开发商交涉的工作摊派到未来的业委会头上了。
而他们自己,既不站出来和开发商物业交涉,也不积极参与业委会选举的工作,甚至业主维权,和开发商物业对峙,他们也绝对不会下楼声援,他们只想坐享其成,让热心的业主将来为实现他们的利益而奔波。
他们觉得,你是业委会委员,你就应该去为他们的利益去奋斗。这一部分业主,其实是最让人寒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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